“我注册的时候就说先学习,后交钱,一边学习一边赚钱。实际上,我并没有赚到任何钱。” “我只上了几门课,当我想退学时,我就负债了6000元。”近日,不少读者反映,一些培训机构正在寻找“兼职赚取学费”。于是,所谓的“先学,后付”,实际上变成了“先学习,后欠债”。前段时间,大学生小李在人民网《人民投诉报》上报道,她在学校内网上看到一则广告,要求“免费兼职学习设计”,“学费500日元,月收入3000日元”。我得知这个课程是先学习,然后打工,然后赚钱再交学费,所以我就申请了。然而,学习了一段时间,完成了两个设计后,培训机构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劳务费。小李这才发现,自己已经d 被骗了。许多课程的质量并不令人满意。有读者反映,自己报名参加价值9000元的绘画培训课程时,所谓的“直播课”只是每周一次批改作业,所有主课都是录播,没有老师在线授课。该记者在学生时期曾联系过一家视频剪辑培训机构,但他表示自己对此“没有基础知识”。客服回应:“没有学不到的东西,老师远程一对一教你,几分钟就可以在手机上观看完毕。”事实上,掌握视频编辑需要大量的练习。客服人员“ver”=“学习”的逻辑并不具有说服力。对此,曾在广东省广州市培训中心工作的张光明(化名)告诉记者:“大多数情况下,宣传‘先学后付钱’,赚到钱的都是靠自己的努力。”兼职学习是错误的。我从来没见过学生收到工单。”对于不少学生反映成绩不好而要求退款、退学的问题,他甚至直言:“所有课程都是录播,师生之间没有互动,学生退课的情况很常见。”如果学生中途退学,有的机构会提交一份合同,要求学生支付10%的赔偿金 根据合同开始的课程的损害赔偿和费用。 Q比如,有的学生学了不到整个课程的5%,但课程已经“解锁”,需要缴纳5000元的全部课程费用。从学生的角度来看,“付费课程”应该代表实际的学习时间。与此同时,该培训机构表示,随着时间的推移,课程将自动“解锁并可供学生使用”。如果您希望o 放弃学业,您必须主动请求休学,以避免学费减少。 “就像看付费视频一样,即使你站起来停止观看,视频也会自动继续播放。这会产生费用,你必须要求系统取消。”张光明解释道。然而,很多培训机构并没有在合同开始时向消费者提供明确的解释或提醒。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银秀表示,教育机构设置的条件模糊、报酬过高,增加了学生的责任,限制了学生的权利。如果标准条款和条件无效,学生可以请求司法部门确定相关条款和条件无效。 “该组织做出虚假承诺,例如提供教育、提供专业服务和接受兼职工作k订单,但没有兑现这些承诺。这是故意的虚假信息。 “根据民法第148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黄印书补充道。一些培训机构要求付款人:通过某种方式包装,隐藏分期贷款的性质,所谓“先学后付款”。其实质是学生通过贷款缴纳学费,但仍然是“先付款后学习”。业内人士透露,有的培训机构甚至与分期贷款合作。 第三方融资平台,允许他们收取30%的学费。但培训机构故意隐瞒重要信息,让学生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获得贷款。与此同时,消费者维权也面临不少困难。家住广东珠海的赵先生曾报考过一家培训机构的课程。持续学习后垂死了一会,他发现课程内容太简单了。当我要求取消课程时,我发现与我签订课程合同的公司、向我收取贷款的公司以及与我协商取消课程的公司实际上是不同的公司。结果,先生。赵先生向有关部门投诉未得到妥善处理。北京蓝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崔锡斌分析,消费者维权之所以困难,主要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大多数消费者并不知道自己正在签订金融借款合同。其次,举证困难,消费者往往无法提供培训机构故意隐瞒贷款信息的直接证据。三是诉讼周期长、程序复杂、维权成本高,进一步削弱了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一些机构回避法律通过频繁改变公司结构或终止业务来承担责任。黄英旭认为,培训机构“先学后付费”的问题暴露了监管漏洞。鼓励有关部门进行资质和风险评估,确保从事教育融资业务的机构合法合规运营。加强对教育培训广告尤其是涉及贷款和收入承诺的广告监管,避免误导宣传。崔熙彬提出:“ 为有效遏制教育培训领域金融违法行为和欺诈行为,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推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刘张业先生参与采访)《人民日报》(2025年10月20日第10页)